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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
2000-08-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上海市浦东新区自1993年初成立以来,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中,以党校为基地,以干部法律培训入手,以考核激励为手段,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开发,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浦东新区在“三五”普法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新区处级干部分期分批到新区党校接受法制培训。同时,新区明确了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为处级干部法制教育指导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党校作为培训基地,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1997年3月,新区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和司法局4家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处级干部法律培训的通知》,通知要求新区处级干部统筹安排,挤出时间,分批轮流参加在党校举办的处级干部法律培训班。

培训班的法律教学取得了预期效果,学员考核合格率达到100%。据统计,从1997年5月至今,新区处级干部法律培训班已开办6期,接受法律培训的处级干部达到900人。

新区在党校这个主阵地抓好处级干部法制培训班的同时,还同步开展干部各种类型培训班的法制渗透教育工作。目前,各类培训班都安排法制教育的课程内容,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有机融入到党校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班的教学内容中去。同时,结合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引导学员开展专题时论和案例分析。做到以课程设计入手,坚持高起点实施教学,不断拓展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教学深度,有的放矢、环环相扣。

新区利用党校这个主阵地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有力地促进了新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目前,新区已形成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处级干部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自学活动的三个学法制度,并由此带动全区各层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新区在处级干部中坚持两个月一次的干部法制讲座,1993年以来已举办36期,听取法制专题讲座的处级干部达13000人次。

目前,新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已成为自觉行动,在新区各项工作中展现出法制教育已初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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